截至2025年2月18日收盘,汇通集团(603176)报收于5.07元,下跌2.12%,换手率0.84%,成交量3.93万手,成交额2021.66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9.72万元,占总成交额5.43%;游资资金净流出184.23万元,占总成交额9.11%;散户资金净流入293.95万元,占总成交额14.54%。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7日;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公司2楼会议室。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29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3,447,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638%。会议由董事长张忠强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322,831,805票,反对560,600票,弃权55,300票;2.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322,793,505票,反对565,400票,弃权88,800票;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意322,813,005票,反对555,500票,弃权79,200票。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2/3的有效表决权股份通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孙艳利、马荃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德恒律师出席并审查了相关文件。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会议由董事长张忠强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3,447,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638%。德恒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2025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核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自查期间有2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上述人员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策划、讨论过程中采取了保密措施,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备查文件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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