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8日收盘,嘉澳环保(603822)报收于45.17元,下跌0.81%,换手率1.64%,成交量1.26万手,成交额5692.25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4万元,占总成交额2.2%;游资资金净流入282.63万元,占总成交额4.97%;散户资金净流出408.03万元,占总成交额7.1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议案获通过。
公司拟为孙公司江苏四正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浙江嘉澳化学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披露日,为四正进出口和嘉澳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0万元。本次担保存在关联担保,无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
公司与18名关联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连云港嘉澳的股权比例由30.5992%上升至39.0990%。因18名关联方的股权尚未实缴出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有利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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