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7日收盘,嘉澳环保(603822)报收于45.54元,上涨2.61%,换手率3.16%,成交量2.43万手,成交额1.0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1.45万元,占总成交额3.07%;游资资金净流出400.63万元,占总成交额3.71%;散户资金净流入732.08万元,占总成交额6.7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两项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健先生、章金富先生、王艳涛女士、沈颖川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样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傅俊红女士、徐韶钧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为孙公司江苏四正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浙江嘉澳化学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披露日,为四正进出口和嘉澳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存在关联担保,无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
公司与18名关联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连云港嘉澳的股权比例由30.5992%上升至39.0990%。因18名关联方的股权尚未实缴出资,经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完成工商备案事项办理。
独立董事认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有利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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