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7日收盘,锋龙股份(002931)报收于16.06元,上涨0.19%,换手率2.94%,成交量5.56万手,成交额8886.4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9.46万元,占总成交额4.95%;游资资金净流出656.76万元,占总成交额7.39%;散户资金净流入1096.21万元,占总成交额12.3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指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3月4日,赎回日为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3月5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为2025年3月1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3月12日。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赎回价格可能与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咨询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575-82436756,联系传真为0575-82436388,联系人为王思远、罗冰清。特此公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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