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4日收盘,明阳电路(300739)报收于14.2元,下跌0.28%,换手率3.42%,成交量11.64万手,成交额1.6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7.54万元,占总成交额6.2%;游资资金净流出327.3万元,占总成交额1.97%;散户资金净流入1354.84万元,占总成交额8.17%。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佩珂、胡诗益、窦旭才、赵春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马旭飞、LIN JIANWU(林健武)、李娟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3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计244,920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秦小虎先生、张彦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9,000股。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5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F栋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6日。
会议主要审议以下议案: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佩珂、胡诗益、窦旭才、赵春林);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旭飞、LIN JIANWU、李娟娟);3.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秦小虎、张彦芬);4.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阳电路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2023年6月1日,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30,000股;- 2023年8月28日,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40,000股;- 2023年12月8日,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60,000股;- 2024年4月22日,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9,700股,以及4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156,000股;- 2024年8月22日,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42,000股;- 2024年10月24日,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3,000股;- 2025年2月14日,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39,000股。
回购注销原因均为激励对象离职,回购价格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6.28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决定对3名已离职的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金额合计为244,920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3,963,154股减至343,924,154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43,963,154元减至343,924,154元(最终股本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数据为准)。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00股,回购价格为6.28元/股,回购金额为244,920元。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3,963,154股减至343,924,154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应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监事会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资金来源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