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意华股份(002897)02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如预计上市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实现扭亏为盈;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超过50%;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因为不符合上述规定,所以没有发布预告?
意华股份回复:投资者您好,具体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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