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3日收盘,合兴包装(002228)报收于3.04元,上涨0.0%,换手率0.83%,成交量10.1万手,成交额3062.51万元。
合兴包装2025年2月13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289.04万元,占总成交额9.44%;- 游资资金净流入2.91万元,占总成交额0.09%;- 散户资金净流出291.95万元,占总成交额9.53%。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确定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及其主任委员。- 选举许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许晓荣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聘任许晓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林海生先生、康春华女士、蔡丽容女士、刘武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康春华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陈进加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聘任王萍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黄臻臻律师、廖明骐律师出席并验证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现场会议在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如期举行,由董事长许晓光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持股522,589,820股;网络投票股东121名,持股3,639,162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和监事津贴标准、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会议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4名,代表股份总数526,228,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124%。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2. 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4.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5. 注销部分回购股份。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许晓光、许晓荣、林海生、邱素英,独立董事黄健雄、卢永华、唐炎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第七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郑恺靖、卢璐芬及职工代表监事林伟毅组成,郑恺靖任监事会主席。公司聘任许晓光为总经理,林海生、康春华、刘武为副总经理,蔡丽容为财务总监,康春华为董事会秘书,陈进加为内审部负责人,王萍萍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候选人许晓光先生、林海生先生、康春华女士、蔡丽容女士、刘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同意提名许晓光先生、林海生先生、康春华女士、蔡丽容女士、刘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期回购股份27,299,927股,减少注册资本27,299,927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4,984股,注册资本增加4,984元。综合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22,834,829股变更为1,195,539,88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2,834,829元变更为1,195,539,88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请,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