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千金药业(600479)02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对于过期药物是有国家法律规定需要直接销毁的吗?还是可以返售给原制药厂家?谢谢
千金药业回复:感谢关注。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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