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1日收盘,香山股份(002870)报收于35.95元,上涨10.01%,涨停,换手率9.28%,成交量9.66万手,成交额3.36亿元。
香山股份2025年2月11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5.95元。该股于13点32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5349.89万元,占其流通市值1.43%。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379.77万元,占总成交额24.93%;游资资金净流出3009.54万元,占总成交额8.95%;散户资金净流出5370.24万元,占总成交额15.9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香山股份6,603,800股,占总股本5.00%,增持后持股比例达25.00%。均胜电子已取得香山股份控制权,香山股份成为其控股子公司。均胜电子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汽车关键技术领域业务,涵盖智能座舱、智能网联、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及汽车安全系统。香山股份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和衡器业务,双方在智能座舱和新能源充配电系统领域存在协同效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均胜电子承诺保持香山股份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双方过去24个月存在日常交易、提供担保、资金拆借及股权出售等关联交易。均胜电子监事刘金琳直系亲属陈品玉在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卖出香山股份1,400股。本次权益变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香山股份6,603,800股,占总股本5.00%,增持后持股比例达25.00%。均胜电子计划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暂无处置计划。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涵盖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与香山股份在智能座舱、新能源充配电系统领域存在协同效应。均胜电子承诺保持香山股份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均胜电子董事会批准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通过。均胜电子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72,847.57万元,净利润124,009.17万元。均胜电子与香山股份过去24个月存在多项交易,包括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担保、资金拆借及股权出售等。均胜电子监事刘金琳直系亲属在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有少量股票交易,已出具声明承诺。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均胜电子)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累计增持982,000股,增持金额为30,964,884.00元(不含手续费),共持有公司股份33,019,000股,占总股本25.0001%。均胜电子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6,6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具体增持情况如下:2024年10月23日集中竞价增持371,800股;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大宗交易增持5,000,000股;2024年12月2日集中竞价增持250,000股;2025年1月22日至2月10日集中竞价增持98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均胜电子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专项借款合同,贷款期限由1年调整为3年,首份贷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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