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马钢股份:待证监会正式颁布新规后将及时修改公司章程落实监事会相关要求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5-02-11 18:24: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马钢股份(600808)02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您好!2024年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目前已有公司响应取消监事会。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下行,降本增效是关键,想了解公司是否已依据监管要求,开始实施取消监事会的相关工作?若已开始,现在进展到什么阶段了?

马钢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及《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规定》”)正式施行。2024年12月27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并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待证监会正式颁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后,本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组织修改《公司章程》,为落实新《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创造条件。谢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马钢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