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0日收盘,广东明珠(600382)报收于4.62元,上涨1.09%,换手率1.26%,成交量8.75万手,成交额4025.46万元。
广东明珠2025年2月10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8.42万元,占总成交额1.7%;游资资金净流出391.08万元,占总成交额9.72%;散户资金净流入459.5万元,占总成交额11.4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因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鸿贵园开发项目”合同纠纷一案,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历多次延期后,置地公司在2023年6月27日收到了《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并在2023年7月11日收到了《民事上诉状》。2025年2月8日,公司收到置地公司函件,告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原定2025年2月18日上午9:15的法庭调查变更为2025年2月17日上午9:15。涉案金额为借款本金588,500,000元及截至2022年3月9日的利息121,429,411.11元,并支付自2022年3月1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的利息。因本案二审暂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中,重要内容提示中的开庭时间由“2024年2月17日上午9:15”更正为“2025年2月17日上午9:15”。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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