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0日收盘,北方股份(600262)报收于19.3元,上涨3.82%,换手率3.38%,成交量5.75万手,成交额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0.85万元,占总成交额3.0%,游资资金净流入460.72万元,占总成交额4.17%。
- 公司公告汇总:北方股份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任董国俊、赵新春为公司副总经理,以及通过《舆情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0.85万元,占总成交额3.0%;游资资金净流入460.72万元,占总成交额4.17%;散户资金净流出791.57万元,占总成交额7.17%。
公司公告汇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全体董事出席,无反对或弃权票,所有议案均通过。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郭海全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董国俊、赵新春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副总经理辞职: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巴根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变动原因,巴根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 新聘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郭海全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董国俊、赵新春为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董国俊、赵新春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 目的: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涵盖负面媒体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事件。
- 组织架构: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舆情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证券部。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积极面对和系统运作。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实、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做好信息披露等。
- 保密义务:公司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对舆情处理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相关媒体编造虚假信息损害公司形象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目的: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 管理规定: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挪作他用。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需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监事会及保荐人同意。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具体原因及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 年度报告:公司每年需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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