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中能电气(300062)报收于5.06元,上涨1.61%,换手率2.34%,成交量9.04万手,成交额4528.42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4.43万元,占总成交额13.57%;游资资金净流出356.58万元,占总成交额7.87%;散户资金净流出257.85万元,占总成交额5.6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子项目新能源光储充一体化研发展示中心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增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1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淑英女士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检查人员为刘海、刘紫昌。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检查手段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三会文件、审计委员会决议、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检查结果显示,公司在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三会运作、董监高履职、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防止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业绩波动合理性、承诺履行、现金分红制度执行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问题或异常情况。所有检查项均为肯定答复,无需要整改的问题。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中能电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4,841,363.15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储充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中能电气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现为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子项目新能源光储充一体化研发展示中心的实施主体,新增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实施地点,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此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25年1月17日在中能电气会议室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参会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未能现场参加的人员采取了远程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并结合近期市场案例分析最新监管动态。此外,还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近期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交流沟通。此次培训得到了上市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规则等规定,表示将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保荐代表人刘海、刘紫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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