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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我乐家居(603326)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1-25 17: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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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我乐家居(603326)报收于6.25元,较上周的6.07元上涨2.97%。本周,我乐家居1月21日盘中最高价报6.35元。1月22日盘中最低价报6.04元。我乐家居当前最新总市值20.18亿元,在家居用品板块市值排名51/68,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691/5129。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我乐家居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分红方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56.77万元(含税)

公司公告汇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总股本在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5.0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751.76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86.98万元。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56.77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为响应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在春节前对2024年前三季度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56.77万元(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有利于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对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1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将审议《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报纸披露。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但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5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6日-7日。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系人:李盛春,电话:025-52718000,传真:025-52781102,邮箱:olozq@olo-home.com。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出席者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入会场。记者须提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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