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瑞玛精密(002976)报收于20.89元,上涨0.43%,换手率3.01%,成交量1.96万手,成交额4151.74万元。
瑞玛精密2025-01-23信息汇总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6.91万元,占总成交额4.02%;游资资金净流入148.43万元,占总成交额3.58%;散户资金净流入18.48万元,占总成交额0.45%。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深交所的审核问询函,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其中35,914万元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3,053万元用于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9,03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普莱德(苏州)与普拉尼德签署《技术转让及合作开发协议》,购买空气悬架系统领域的专有技术和专业知识。项目一总投资额由8,000万元调增至43,914万元,建设期为45个月,建成后预计年产空气弹簧总成160万只、空气供给单元40万只,达产年营业收入约142,000万元,净利润约13,180.75万元。项目二建设期为33个月,建成后预计年产座椅集成系统及部件共445万件,达产年营业收入约40,800万元,净利润约2,457.11万元。发行人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存在资质已到期或将于一年内到期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业在原材料、技术、客户、下游应用领域等方面具有协同性,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普莱德(苏州)与普拉尼德签署的《技术转让及合作开发协议》中未对技术使用范围限制进行明确约定,但具有排他性约定及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条款。发行人对普拉尼德不存在重大技术依赖,不存在技术纠纷。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限售期为六个月。本次发行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同意推荐其证券发行上市。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其中35,914万元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3,053万元用于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9,03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实施主体为普莱德(苏州),由发行人及其参股公司普拉尼德合资设立,普莱德(苏州)与普拉尼德签署《技术转让及合作开发协议》,购买空气悬架系统领域的专有技术和专业知识。项目一总投资额由8,000万元调增至43,914万元,建设期为45个月,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空气弹簧总成160万只、空气供给单元40万只的生产能力,达产年营业收入约为142,000万元,净利润约为13,180.75万元。项目二建设期为33个月,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座椅集成系统及部件共445万件的生产能力,达产年营业收入约为40,800万元,净利润约为2,457.11万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资质已到期或将于一年内到期情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存在两次延期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情形,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金额为27,953.52万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1,013.10万元。申报会计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旨在募集资金不超过68,000.00万元,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业务往来情况,确认不存在影响公正履职的情形。此外,保荐机构还核查了发行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00万元,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35,914.00万元)、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3,053.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9,033.00万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金属零部件、汽车电子、通讯设备及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应用于汽车、通讯等行业。本次募投项目旨在开发座椅舒适系统和空气悬架系统及其关键核心部件产品业务,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普莱德(苏州)和瑞玛精密,预计建设期分别为45个月和33个月。公司已取得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良好的客户资源和技术储备。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经营业绩下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等风险。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7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8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反馈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