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东方盛虹(000301)报收于8.39元,上涨0.84%,换手率0.21%,成交量11.58万手,成交额9813.52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61.54万元,占总成交额6.74%;游资资金净流出458.63万元,占总成交额4.67%;散户资金净流出202.9万元,占总成交额2.0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东方盛虹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52,404,479股、向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发行59,123,847股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于2022年1月27日上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111,52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1%,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为盛虹石化和博虹实业,两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换、发行GDR等原因增加至6,611,221,707股。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10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1,111,52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1%,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52,404,479股,向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发行59,123,847股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于2022年1月27日上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包括: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股份限售承诺及其他承诺,均已严格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611,221,707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2名,分别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各持有1,052,404,479股和59,123,847股,均无冻结或标记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至2,674,57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加至6,608,547,135股。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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