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执行利率2.0%,贷款期限单笔最长不超过3年。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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