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2日收盘,雪祺电气(001387)报收于13.15元,下跌1.57%,换手率1.64%,成交量1.75万手,成交额2309.15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7万元,占总成交额0.77%;游资资金净流出89.81万元,占总成交额3.89%;散户资金净流入107.51万元,占总成交额4.6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1月7日公告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5名,代表股份119,376,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452%。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超过99.88%的赞成票,关联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共95名股东及代表出席,代表股份119,376,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452%。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19,245,802股,占99.8908%;2)《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同意119,245,802股,占99.8908%;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19,243,602股,占99.8890%。持有公司11,266,667股股份的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齐曼、刘学律师见证并确认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进行了核查,针对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核查对象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且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核查结果显示,自查期间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和7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这些交易行为均发生在相关人员获知激励计划信息之前,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公司在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采取了保密措施,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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