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1日收盘,东望时代(600052)报收于4.3元,下跌1.6%,换手率0.66%,成交量5.59万手,成交额2416.51万元。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31万元,占总成交额1.92%;- 游资资金净流入119.99万元,占总成交额4.97%;- 散户资金净流出166.3万元,占总成交额6.88%。
业绩预告- 东望时代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约3.7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亏损约1.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取得了一定的增长,但因诉讼案件执行、相关资产被划扣、处置带来较大损失,以及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联营企业清算工作推进预计产生资产减值损失。- 上年同期,公司利润总额为12,537.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26.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71.12万元,每股收益为0.14元。-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约4.50亿元,主要来源于下属子公司的热水供应系统运营管理及建设服务收入。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7,000万元,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9,000万元。-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案件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上市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2,000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次诉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披露。- 诉讼机构为东阳市人民法院,原告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敏、潘俊挺,被告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由为保证合同纠纷,案号为(2025)浙 0783民初 1321号,起诉时间为2025年1月2日,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 事实方面,公司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了2,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2024年4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公司银行账户内2,000万元货币资金予以司法划扣。公司与东阳三建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但东阳三建未履行反担保责任,故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对广厦建设尚欠原告代偿款2,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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