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1日收盘,大东方(600327)报收于5.17元,下跌1.15%,换手率3.96%,成交量35.01万手,成交额1.81亿元。
大东方2025-01-21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30.78万元,占总成交额4.04%;游资资金净流出450.51万元,占总成交额2.49%;散户资金净流入1181.29万元,占总成交额6.5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及股权转让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淮北市陶铝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30%、35%的股权。此次交易中,淮北产投合伙将对陶铝研究院减少注册资本13,094万元,减资价格为8,400万元,陶铝研究院以其控股子公司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92.3333%的股权作为减资支付对价。减资后,淮北产投合伙将剩余所持陶铝研究院21.45%的股权以10,807万元转让给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均瑶集团同步减资并受让陶铝研究院全资子公司安徽相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后,将剩余所持陶铝研究院34.13%的股权以17,193万元转让给淮北交投。上述减资及转让事项完成后,淮北产投合伙和均瑶集团将不再持有陶铝研究院的股份。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乃机、倪军、朱晓明、邵琼回避表决。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及股权转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旨在集中资源于主营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盈利确定性,促进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根本利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淮北市陶铝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30%、35%的股权。现淮北产投合伙与均瑶集团拟共同退出所持陶铝研究院全部股权。淮北产投合伙将先对陶铝研究院减少注册资本13,094万元,减资价格为8,400万元,陶铝研究院以其控股子公司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92.3333%的股权作为减资支付对价,转让给淮北产投合伙。淮北产投合伙拟将减资后剩余所持陶铝研究院16,906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剩余股权以10,807万元转让给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均瑶集团将减资并受让陶铝研究院全资子公司安徽相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后,也将剩余所持陶铝研究院26,894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剩余股权以17,193万元转让给淮北交投。上述减资及转让事项完成后,淮北产投合伙和均瑶集团将不再持有陶铝研究院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议案出具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陶铝研究院、均瑶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5,155.33万元。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显示,相泰汽车总资产评估值为16,474.11万元,负债评估值为7,352.7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121.38万元,评估增值137.59万元,增值率1.53%。流动资产评估减值210.66万元,主要因存货销售价格不佳;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值354.62万元,主要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特别事项包括:相泰汽车存在500万元借款及相应担保,注册资本欠缴400万元。评估结论基于现有用途不变及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前提,未考虑抵押、担保及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价值的影响。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至2025年9月29日。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评估对象为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包括其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最终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市场法评估,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64,500.00万元,较审定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11,161.87万元,增值率20.93%;较单体口径所有者权益评估减值16,899.73万元,减值率20.76%。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至2025年9月29日。评估过程中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部分抵押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共计3,535.00万元。此外,下属子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欠缴情况,合计欠缴资本2,050.00万元。评估结论未考虑上述资本金到位可能对评估值的影响。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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