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0日收盘,瑞玛精密(002976)报收于21.2元,上涨2.02%,换手率2.14%,成交量1.4万手,成交额2946.03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8.96万元,占总成交额3.36%;游资资金净流出522.87万元,占总成交额17.75%;散户资金净流入423.91万元,占总成交额14.3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DE C.V.拟以59美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位于墨西哥瓜纳华托州Apaseo El Grande工业园52,297.39平方米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交易总价为308.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218.17万元。土地购买方与JLB PARQUES INDUSTRIALES, S.A. DE C.V.签署《土地购买意向协议书》。JLB承诺该地块不涉及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或领域限制,相关税费已支付完毕。
墨西哥瑞玛同意于协议签署后7日内支付定金15万美元,拥有30天尽职调查时间,若尽调顺利完成后,定金将从剩余未支付土地价款中扣除;若放弃购买,定金不予退还;若JLB决定不出售,则须7日内退还定金。墨西哥瑞玛承诺在尽职调查后,与JLB签署正式的土地购买协议、土地确权文件、交割文件等,并支付剩余土地购买价款,最迟不晚于2025年4月17日。
本次交易旨在加强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交易涉及投资资金出境,需完成商务、发改及外汇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
本次注销涉及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00万份股票期权。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及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及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并公告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核查意见。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将及时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等文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瑞玛精密已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2024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4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9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还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玛精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多次授权、批准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1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2021年12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等事宜。2021年12月29日,首次授予54名激励对象240.5万份股票期权。2022年11月30日,预留授予6名激励对象59.50万份股票期权。
2023年4月27日,公司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3年5月30日,完成注销68.43万份股票期权。2023年6月12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47.82万份。2023年12月15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7.40万份。
2024年2月6日、4月10日、6月25日、8月26日及2025年1月17日,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4月24日、6月28日、9月2日完成注销,累计注销股票期权约33.12万份。2024年7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8.58万份。2024年12月31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3.35万份。
截至报告出具日,瑞玛精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瑞玛精密已履行多项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成员发表意见。本次注销涉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等文件,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本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公司需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76)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5万份。
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均确认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76)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于2024年7月15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7月19日,公司向108名激励对象授予385.2万份股票期权。
此次注销原因为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9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均确认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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