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0日收盘,概伦电子(688206)报收于18.95元,下跌0.73%,换手率1.52%,成交量2.69万手,成交额5134.85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4.46万元,占总成交额2.03%;游资资金净流出73.4万元,占总成交额1.43%;散户资金净流出31.06万元,占总成交额0.6%。
提名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且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06)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高秉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高秉强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他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提名张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卫先生简历显示,其为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
同时,公司调整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张卫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上述调整将于股东大会选举张卫先生为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和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张卫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学习证明。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或上交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张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签署人:高秉强、郭涛、刘志宏。
本人张卫,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
四、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八、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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