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5日收盘,友发集团(601686)报收于5.25元,下跌0.76%,换手率0.16%,成交量2.32万手,成交额1218.78万元。
友发集团2025年1月15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24.11万元,占总成交额18.39%;- 游资资金净流入22.21万元,占总成交额1.82%;- 散户资金净流入201.9万元,占总成交额16.5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2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1月23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32,963,3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36,815,9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9,422,101.60元(含税);- 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QFII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沪股通”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税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91元;-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4.91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出具法律意见,确认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4.91元。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友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前转股价格为5.07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4.92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1月23日。“友发转债”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2日停止转股,2025年1月23日起恢复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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