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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股市必读:新大洲A(00057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0.05万元,占总成交额18.2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16 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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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15日收盘,新大洲A(000571)报收于3.43元,下跌2.83%,换手率1.59%,成交量12.91万手,成交额4443.6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新大洲A主力资金净流出810.05万元,占总成交额18.23%,散户资金净流入642.71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取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及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于2月5日召开,主要审议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关联交易提案。
  • 公司公告汇总:原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上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议案,继续审议子公司智能化项目提案。
  • 公司公告汇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交易信息汇总

新大洲A2025-01-15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0.05万元,占总成交额18.23%;游资资金净流入167.34万元,占总成交额3.77%;散户资金净流入642.71万元,占总成交额14.46%。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会议合法合规。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取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详情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东丰、袁伟回避表决,7票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相关事项见同日披露的通知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详见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5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2日。会议主要审议一项提案: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提案。该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5日9:15至15:00。现场参会股东需提前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至1月24日,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关于取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上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内的提案。因董事会拟修改该议案,故取消此提案审议。此决定经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股东大会将继续审议《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智能化项目的提案》。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3日。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6日,地点在上海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详情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信息。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工作,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信息上报等。董事会秘书处协助舆情工作组管理公众媒体信息,密切监控舆情动态,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各部门、各子(分)公司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及时报告舆情情况。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统一宣传、积极面对、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沟通、信息披露、法律手段等措施。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保留追责权利。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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