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4日收盘,瑞丰光电(300241)报收于5.25元,上涨6.71%,换手率4.62%,成交量26.4万手,成交额1.36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瑞丰光电在2025年1月14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259.45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91%;游资资金净流入19.82万元,占总成交额的0.15%;散户资金净流入239.6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7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0股,回购价格为1.97元/股,全部回购资金472,8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从114,386,480股减少至114,146,480股,股份总数从686,211,103股减少至685,971,103股。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均同意此次回购注销事项。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瑞丰光电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0股,回购价格为1.97元/股,全部回购资金472,8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该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审批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瑞丰光电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涉及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97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减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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