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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股市必读:文峰股份(601010)1月13日收盘跌5.26%,主力净流出765.3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14 0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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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13日收盘,文峰股份(601010)报收于2.52元,下跌5.26%,换手率4.8%,成交量88.68万手,成交额2.2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文峰股份(601010)1月13日收盘报2.52元,跌5.26%,已连续3日下跌,前10个交易日股价累计下跌8.18%。
  • 公司公告汇总:文峰股份二审败诉,需对徐翔、徐长江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涉及金额1,102,627.55元。

交易信息汇总

1月13日文峰股份(601010)收盘报2.52元,跌5.26%,当日成交8868.21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3日下跌。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4776.79万元,股价累计下跌8.18%;融资余额累计减少1500.1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7.23万股。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5.35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游资资金净流出68.37万元,占总成交额0.31%;散户资金净流入833.72万元,占总成交额3.75%。

公司公告汇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案件处于二审判决阶段,文峰股份为上诉人(一审被告),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102,627.55元及诉讼费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24年计提预计负债。

2024年9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翔、徐长江赔偿合计损失1,102,627.55元,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追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要理由包括文峰股份无操纵故意和行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

2025年1月1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和案件诉讼费用负担内容,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上述第一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正与专业律师团队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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