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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股市必读:海宁皮城(002344)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8.68万元,占总成交额0.8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13 04: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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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海宁皮城(002344)报收于4.35元,上涨2.35%,换手率7.1%,成交量90.94万手,成交额4.0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8.6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38.9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0.24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海宁皮城30.36%的股权,成为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8.68万元,占总成交额0.83%;- 游资资金净流入338.92万元,占总成交额0.83%;- 散户资金净流出0.2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 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潮升产投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海宁皮城153,914,035股股份(占总股本12%)及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235,538,800股股份(占总股本18.36%)。
  • 收购完成后,潮升产投集团将持有海宁皮城30.36%股份。
  • 收购已获海宁国投公司批复,并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股份过户登记。
  • 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潮升产投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海宁皮城153,914,035股股份(占12%)及235,538,800股股份(占18.36%)。
  • 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收购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
  • 经核查,本次收购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且收购人已按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潮升产投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海宁皮城30.36%的股权。
  • 划转后,海宁皮城控股股东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
  • 收购已获海宁国投公司批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
  • 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市场服务中心将所持海宁皮城235,538,800股股份(占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
  • 划转完成后,海宁皮城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
  • 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变动,上市公司将继续享有和承担原有债权债务。
  • 协议生效需取得全部必要内部决策程序并经上级单位批准同意。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资产经营公司将所持海宁皮城153,914,03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
  • 划转完成后,海宁皮城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
  • 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变动,上市公司将继续享有和承担原有债权债务。
  • 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海宁皮城的股份将从443,581,267股减少至289,667,232股,持股比例从34.58%降至22.58%。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153,914,03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市场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235,538,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
  •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潮升产投集团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划转标的分别为153,914,035股和235,538,800股股份,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不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由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 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取得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潮升产投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海宁皮城30.36%的股权。
  • 划转涉及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153,914,035股(占12%)和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235,538,800股(占18.36%)。
  • 潮升产投集团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
  • 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潮升产投集团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公司股份的计划,且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处置、董事会成员变更、章程修改、员工聘用及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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