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9日收盘,芯瑞达(002983)报收于18.31元,上涨2.23%,换手率2.58%,成交量3.31万手,成交额6080.87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3.56万元,占总成交额3.51%;游资资金净流出212.02万元,占总成交额3.49%;散户资金净流出1.54万元,占总成交额0.0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泉涌先生为公司2025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一年。-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包括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定义了舆情包括负面媒体报道、不良传言、影响投资取向的信息等,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的决策和部署,包括启动和终止处理工作、评估影响、拟定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与监管部门沟通等。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和分析,其他职能部门配合。董事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确保信息披露准确。舆情信息需及时、客观、真实报告。公司对重大舆情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如调查事实、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制度还明确了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披露信息或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保护股东权益。制度涵盖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层面。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因素辨认、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授权范围内职能履行。制度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生产、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关联交易、融资、投资、研发、人事管理等业务循环。特别强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信息管理政策,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控股子公司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告,接受审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制定。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并在无法保证时作出声明。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指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涵盖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须经审计,半年度和季度报告视情况而定。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需及时披露。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安徽省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查阅。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还应建立信息保密制度,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变动公司股份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主要内容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公司提供或更新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这些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相关人员在特定时点需申报个人信息,结算公司将根据申报数据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间,相关人员仍享有股份的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此外,规定了股份转让限制,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新增股份按比例锁定或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详情。禁止短线交易,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时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买卖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审核。离任时需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离任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经营活动管理并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等。公司设副总经理2-4名,由总经理提名并报董事会聘任;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主要责任是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健康运行,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总经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讨论生产、销售状况及计划,安排公司财务。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常务办公会议和扩大办公会议,出席人员分别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相关人员。总经理对会议讨论事项有最终决定权,并对形成的决定负责。总经理在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交易事项中,享有特定权力,但需在规定限额内操作,超出限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报告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应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并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解释权属董事会。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监管及信息披露。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公司需确保内幕信息在正式披露前严格保密,不得提前泄露或报道。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并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设立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重大问题,并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等。审计部门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须发表意见。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高管变动、实际控制人变化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监高、控股企业相关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介机构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按“一事一记”方式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并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后报送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诚信度和核心竞争力。制度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和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基本原则: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互动沟通。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法定信息披露、企业文化建设等。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当面及电话沟通、现场参观等。组织与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监事会监督。公司设立专线咨询电话,确保与投资者沟通畅通。档案管理: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记录投资者关系活动详情。生效日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涵盖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程序及责任。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提交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问题等);重大变更事项(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等)。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重大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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