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9日收盘,航新科技(300424)报收于15.43元,上涨2.25%,换手率5.14%,成交量12.59万手,成交额1.93亿元。
航新科技2025年1月9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931.89万元,占总成交额4.82%;- 游资资金净流入383.83万元,占总成交额1.99%;- 散户资金净流出1315.72万元,占总成交额6.8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名王磊、余厚蜀、李伯韬、田慧颖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提名柴广、孙振萍、唐明琴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定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4:0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张启辉先生、段海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15:00。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7日。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王磊、余厚蜀、李伯韬、田慧颖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柴广、孙振萍、唐明琴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柴广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当选后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上述候选人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柴广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且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被提名人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且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况。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张启辉先生、段海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振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唐明琴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位,并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唐明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唐明琴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此外,唐明琴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唐明琴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且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承诺确保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声明人柴广作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本人已经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候选人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
声明人唐明琴作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本人已经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候选人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孙振萍作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本人已经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上述所列任一种情形;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候选人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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