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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股市必读:海宁皮城(002344)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23.05万元,占总成交额9.3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10 01: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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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9日收盘,海宁皮城(002344)报收于4.25元,下跌0.23%,换手率2.22%,成交量28.39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23.05万元,占总成交额9.31%,散户资金净流入1412.72万元,占总成交额11.72%。
  • 公司公告汇总: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海宁皮城30.36%的股权,成为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方面,海宁皮城在2025年1月9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1123.05万元,占总成交额9.31%;游资资金净流出289.67万元,占总成交额2.4%;散户资金净流入1412.72万元,占总成交额11.72%。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宁皮城”)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收购人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潮升产投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海宁皮城153,914,035股股份(占总股本12%)及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235,538,800股股份(占总股本18.36%)。本次收购旨在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企竞争力。收购完成后,潮升产投集团将持有海宁皮城30.36%股份。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已获海宁国投公司批复,并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股份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过去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无重大交易,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本所律师认为,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收购报告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潮升产投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海宁皮城153,914,035股股份(占海宁皮城总股本的12%)及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235,538,800股股份(占海宁皮城总股本的18.36%)。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潮升产投集团已获得海宁国投公司批复,并与资产经营公司、市场服务中心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收购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经核查,本次收购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且收购人已按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此外,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收购人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海宁皮城30.36%的股权。本次划转后,海宁皮城控股股东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潮升产投集团注册资本85,000万元,主要业务涵盖物业服务、商品贸易、系统集成、文化产业等。本次收购已获海宁国投公司批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其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5%以上股份。本次收购不涉及收购对价支付,不涉及资金来源相关事项。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六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收购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末总资产240,213.51万元,净资产111,547.48万元,营业收入66,600.94万元,净利润1,791.53万元。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175号中心菜场南侧办公楼四楼。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根据海宁国投公司批复,市场服务中心将所持海宁皮城235,538,800股股份(占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将所持153,914,035股股份(占12%)同样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本次划转完成后,海宁皮城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潮升产投集团为海宁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不会对海宁皮城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025年1月9日,潮升产投集团与市场服务中心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变更,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协议生效需取得全部必要内部决策程序并经上级单位批准同意。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所持海宁皮城153,914,03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市场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235,538,8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36%)也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本次划转完成后,海宁皮城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变动,上市公司将继续享有和承担原有债权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已获海宁国投公司批准,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协议于2025年1月9日签署。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海宁皮城的股份将从443,581,267股减少至289,667,232股,持股比例从34.58%降至22.58%。本次变动不会对海宁皮城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5-00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153,914,03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市场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235,538,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潮升产投集团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潮升产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近日,潮升产投集团与资产经营公司、市场服务中心履行了内部决策流程,并于2025年1月9日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划转标的分别为153,914,035股和235,538,800股股份,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不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由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取得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宣布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潮升产投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海宁皮城30.36%的股权。本次划转涉及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153,914,035股(占12%)和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235,538,800股(占18.36%)。潮升产投集团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国资办。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潮升产投集团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公司股份的计划,且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处置、董事会成员变更、章程修改、员工聘用及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本次收购已获海宁国投公司批复,并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潮升产投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报告书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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