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3日收盘,乐通股份(002319)报收于10.5元,下跌4.37%,换手率2.43%,成交量4.86万手,成交额5119.18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7.04万元,占总成交额6.0%;游资资金净流入244.38万元,占总成交额4.77%;散户资金净流出551.42万元,占总成交额10.7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发出通知,2025年1月3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9,352,725.20元人民币转让给邹光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具体各项事宜,包括签署交易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发出通知,2025年1月3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由监事会主席肖丽召集及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9,352,725.20元人民币转让给邹光明。此举旨在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优化资产配置及业务布局。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轩翔思悦)100%的股权以9,352,725.20元人民币转让给邹光明。交易价格基于评估值确定。交易完成后,轩翔思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根据规定,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轩翔思悦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广告设计、制作等业务。截至2024年10月31日,轩翔思悦净资产为831.34万元,评估值为935.27万元,增值率12.50%。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邹光明将在合同生效日支付5,000,000.00元,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三日内支付剩余款项4,352,725.20元。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此次交易旨在整合资源,优化资产配置及业务布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妥善处理轩翔思悦员工安置工作。
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显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指出,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证据充分适当。管理层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并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承担责任,确保无重大错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明,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财务报表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公司主要业务为互联网营销广告投放,收入确认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时。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115,386.76元,应收账款999,820.00元,预付款项4,458.93元,其他应收款7,404,569.50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1,968.18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99,328.92元。应付账款18,797.74元,应付职工薪酬129,685.41元,应交税费61,987.84元。2024年1月至10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706.61元,营业成本289,705.79元,净利润-2,630,881.91元。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股权。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股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轩翔思悦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轩翔思悦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其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轩翔思悦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935.27万元,增值103.93万元,增值率12.50%。评估结论有效期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轩翔思悦主营品牌广告营销及移动互联网广告程序化营销,近年经营收入连续下降,已连续亏损,目前仅能维持现有客户业务,无力开发新客户。评估基准日资产总计863.55万元,负债总计32.21万元,所有者权益831.34万元。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不作为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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