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神马电力(603530)报收于24.71元,下跌1.28%,换手率0.69%,成交量2.95万手,成交额7322.72万元。
神马电力2024-12-31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7.9万元,占总成交额0.65%;- 游资资金净流入213.31万元,占总成交额2.91%;- 散户资金净流出165.41万元,占总成交额2.26%。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6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20.75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6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20.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神马电力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日符合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但仍需履行信息披露和授予登记等义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神马电力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60个月、84个月、96个月、108个月。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包括:-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7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63元/股- 授予对象:副总经理刘超和1名核心管理人员-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 限售期:分别为60个月、84个月、96个月、108个月- 解除限售安排:分四个解除限售期,每个解除限售期为25%的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刘超,副总经理,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18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6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6%。- 核心管理人员(1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32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3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2%。- 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75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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