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江西长运(600561)报收于5.37元,下跌1.65%,换手率3.1%,成交量8.82万手,成交额4783.29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江西长运在2024年12月31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387.08万元,占总成交额8.09%;游资资金净流入43.9万元,占总成交额0.92%;散户资金净流入343.18万元,占总成交额7.1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013,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4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下属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下属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收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3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2,01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下属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同意71,209,025票(98.88%),反对723,400票(1.01%),弃权80,600票(0.11%)
律师见证情况:- 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刘海涛律师、鲍嘉骏律师-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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