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国科军工(688543)报收于51.42元,上涨1.7%,换手率5.4%,成交量4.77万手,成交额2.4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86万元,占总成交额1.14%。
- 公告:公司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7日。
- 公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 公告: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额度获得董事会同意。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86万元,占总成交额1.14%;游资资金净流出525.76万元,占总成交额2.13%;散户资金净流入24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余永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额度。董事毛勇、余永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 核查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01,378,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2,913,368.7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7,169,609.75元。公司拟对“统筹规划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原因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具体方案,进行技术迭代,导致部分项目研制时间有所延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此次延期议案,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江西省国资委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7日,符合《管理办法》和《草案》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等法规。本次授予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余永安(副董事长、总经理):5.12万股,占1.42%,占公司股本总额0.03%
- 钟鸣晓(副总经理):4.10万股,占1.14%,占公司股本总额0.02%
- 张立新(副总经理):4.10万股,占1.14%,占公司股本总额0.02%
- 黄军华(副总经理):4.10万股,占1.14%,占公司股本总额0.02%
- 邓卫勇(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4.00万股,占1.11%,占公司股本总额0.02%
- 欧阳稠(核心技术人员):1.84万股,占0.51%,占公司股本总额0.01%
- 殷德帅(核心技术人员):2.36万股,占0.66%,占公司股本总额0.01%
- 李盛(核心技术人员):1.83万股,占0.51%,占公司股本总额0.01%
- 司马凯(核心技术人员):2.40万股,占0.67%,占公司股本总额0.01%
- 小计:29.85万股,占8.29%,占公司股本总额0.17%
- 其他激励对象: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计191人):330.15万股,占91.71%,占公司股本总额1.88%
- 合计:360万股,占100.00%,占公司股本总额2.05%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 核查意见: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要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2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570.16万股的2.0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内容: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为3年,匀速分批解除,每个归属期对应一个年度的考核指标。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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