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宁波富邦(600768)报收于8.68元,下跌4.41%,换手率3.72%,成交量4.98万手,成交额4317.3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宁波富邦主力资金净流入306.67万元,占总成交额7.1%。
- 公司公告:宁波富邦将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8日。
- 公司公告:宁波富邦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增补非独立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等。
- 公司公告:宁波富邦将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
- 公司公告:宁波富邦发布《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公司公告: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宁波富邦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交易对价为9,185.00万元。
- 公司公告: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宁波富邦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查,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 公司公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宁波富邦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交易价格为9,185.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6.67万元,占总成交额7.1%;游资资金净流出53.72万元,占总成交额1.24%;散户资金净流出252.95万元,占总成交额5.86%。
公司公告汇总
宁波富邦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除权(息)日2025年1月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1月9日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33,747,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74,720.00元
- 实施办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 扣税说明:对于持有公司股份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元
- 咨询方式: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574-87410501
宁波富邦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 审议通过议案:
- 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提名王海涛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宋令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 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宋令吉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 制定《宁波富邦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富邦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拟定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14:30在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宁波富邦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时间:2025年1月15日14点30分
- 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
- 主要议案:
- 制定《宁波富邦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 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海涛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9日
- 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下午17:00
- 会务联系方式: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电话:0574-87410500 87410501,邮箱:yuef600768@163.com
宁波富邦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定义:期货交易指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活动;衍生品交易指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活动
- 套期保值业务:涵盖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预期采购量或产量、进出口合同、外币投资或资产等进行套期保值
- 审批权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管理和实施:设立期货、衍生品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设定止损限额,定期汇报交易情况
- 信息披露: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披露交易品种、目的、工具、场所、预计动用的资金上限、最高合约价值等信息,定期报告交易情况
- 生效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交易方案:宁波富邦拟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电工合金55.00%股权,交易对价为9,1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交易对方: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海涛、周黎明等10个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电工合金55.00%股权
- 支付方式: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4,592.50万元,第二期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 过渡期间损益: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及承担
- 交割安排:交易各方承诺在上市公司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手续
- 业绩承诺:未设置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交易性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审批情况:交易已获得相关决策和审批,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未发现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况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交易目的: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 交易品种:限于银、铜期货
- 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交易期限:一年
- 主要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 风险控制措施:市场数据分析、设置止损限额、选择信誉良好的期货公司合作、设立计算机系统、完善内部控制
- 审议情况: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公司在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开展该项业务有助于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获取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 交易方案:宁波富邦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乐控股等持有的电工合金55%股权,交易价格为9,185.00万元
- 审批情况:本次重组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宁波富邦已合法取得电工合金55%股权
- 支付情况: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45,925.000元已支付,第二期将在条件成就后支付
- 重组结果:重组完成后,电工合金成为宁波富邦控股子公司
- 信息披露:宁波富邦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 协议履行:相关交易协议及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出现实质性违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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