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广安爱众(600979)报收于4.81元,下跌2.24%,换手率5.16%,成交量63.64万手,成交额3.0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广安爱众主力资金净流出2027.87万元,占总成交额6.58%。
- 公司公告:广安爱众拟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 公司公告:广安爱众全资子公司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及5家水电站项目公司,转让总价34,697.53万元。
- 公司公告:广安爱众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注册资本由4.5亿元减至1亿元。
- 公司公告:广安爱众全资子公司爱众能源工程为爱众建设提供10KV配电工程安装服务,交易金额736.03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27.87万元,占总成交额6.58%;游资资金净流出136.76万元,占总成交额0.44%;散户资金净流入2164.63万元,占总成交额7.02%。
公司公告汇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经营方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以注册金额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相关事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10KV配电工程安装服务,交易金额736.03万元,关联董事余正军、何腊元、谭卫国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注册资本由4.5亿元减至1亿元,关联董事余正军、何腊元、谭卫国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水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及5家水电站项目公司,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通过《关于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水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项目公司的公告
- 广安爱众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爱众资本)将持有的5家水电站项目公司各33.33%股权以9,48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拉萨金鼎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拉萨金鼎),再将所持有拉萨金鼎的全部份额以25,210.5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转让后,爱众资本不再持有基金份额和5家水电站项目公司股权,也不再联合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横江水电站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 广安爱众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方式为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发行利率按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存续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商选择等,并办理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获准后实施。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广安爱众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新引进股东因政策障碍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资产出资、增资款实缴。为更好支持爱众新能源经营发展,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增资扩股合同并终止增资扩股事宜。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何腊元先生、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引进股东之一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增资扩股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时解除甲、乙、丙、丁方在戊方的股东身份,甲、乙、丙、丁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至《增资扩股合同》签署前。本次《增资扩股合同》解除后,戊方恢复为甲方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恢复为原注册资本10,000万元。因乙、丙、丁方并未实质性介入戊方生产经营管理,故不享有戊方期间经营收益或亏损,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次解除增资扩股合同后,爱众新能源恢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由4.5亿元减资至原注册资本1亿元。本次解除增资扩股事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公告
- 广安爱众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楼盘提供10KV配电工程安装服务,交易金额为736.03万元,已签订《专业发包合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378.81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爱众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工程款支付方式包括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款、通电后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爱众能源工程的电力安装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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