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7日收盘,开开实业(600272)报收于14.24元,下跌0.07%,换手率14.92%,成交量23.88万手,成交额3.4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开开实业主力资金净流出1213.3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52.4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65.8万元。
- 公司公告: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开开实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发行价格为8.13元/股,发行数量为2,5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876,000.00元。
- 公司公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开开实业本次发行已获得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 公司公告:开开实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13.37万元,占总成交额3.56%;游资资金净流出2452.44万元,占总成交额7.2%;散户资金净流入3665.8万元,占总成交额10.76%。
公司公告汇总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开开实业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发行价格为8.13元/股,发行数量为2,5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876,000.0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主要内容包括对《审核问询函》问题5.1的回复,涉及“雷允上”商标的业务收入、利润情况及占比,未能成功注册商标的原因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以及对商标权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此外,还更新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发行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本及演变、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募集资金的运用、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内部批准与授权,具备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开开实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委派阚泽超和倪晓伟作为保荐代表人。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8.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876,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医药流通及服务和服装批发、零售,旗下拥有“雷允上”与“开开”两大“中华老字号”品牌。本次发行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保荐其申请。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开开实业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落实并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文件。近日,根据项目最新进展及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再次进行了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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