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川恒股份(002895)报收于24.9元,上涨0.81%,换手率1.93%,成交量10.43万手,成交额2.56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你好,公司从事磷化工产业,业绩跟产品的价格高度相关,请问一般投资者可以在哪些网站上知道公司产品的大概价格呢?
董秘: 投资者您好!磷化工产品的价格在较多的网站上都有相关信息。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谢谢!
投资者: 你好,公司每股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较高,而且公司业绩相当不错,多年来从未送股和转赠股份,请向高层建议年报来个送转股份加现金分红,谢谢你!
董秘: 投资者,您好!您的建议我将及时反馈给董事会。谢谢!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川恒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1580.72万元,占总成交额6.17%。
- 公司公告:川恒股份为恒轩新能源提供5,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80.72万元,占总成交额6.17%;游资资金净流入698.62万元,占总成交额2.73%;散户资金净流出2279.34万元,占总成交额8.89%。
公司公告汇总
- 为恒轩新能源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一)
- 担保情况概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提供合计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额度。现恒轩新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都匀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恒轩新能源与中行都匀分行于2024年12月24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9,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本公司与债权人中行都匀分行已于2024年12月24日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恒轩新能源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主债权的60%,即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5,4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指定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3,600.00万元。
-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 保证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 主合同:编号为2024年匀中银司恒轩J字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 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保证人的保证份额为主债权的60%。
-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备查文件: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恒轩新能源——中行都匀分行)
- 《保证合同》(川恒股份——中行都匀分行)
- 《保证合同》(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行都匀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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