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盘,绿色动力(601330)报收于6.53元,下跌0.61%,换手率0.41%,成交量4.08万手,成交额2653.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绿色动力主力资金净流出58.87万元,占总成交额2.22%。
- 公司公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涉及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和重大事项。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87万元,占总成交额2.22%;游资资金净流出12.59万元,占总成交额0.47%;散户资金净流入71.46万元,占总成交额2.69%。
公司公告汇总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证券代码:601330
-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 可转债代码:113054
- 可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声明: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中信建投证券对报告内容未进行独立验证,不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方案;2021年8月2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方案;2022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3.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主要条款:
- 发行主体及债券简称: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动转债
- 发行规模:236,000.00万元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 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
- 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 转股期限:自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
- 担保事项:不提供担保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初始转股价格为9.82元/股,调整方式包括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向下修正方案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 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为债券面值的109%;有条件赎回条款包括股票价格达到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 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为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的70%;附加回售条款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转股增加的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主承销商包销
- 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每股配售0.002386手可转债
-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登封项目、恩施项目、朔州项目、武汉二期项目、葫芦岛发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担保事项:不提供担保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2023年业务收入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
- 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
- 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 项目信息:
- 项目合伙人:秦劲力,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为2018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为2024年度
-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银娜,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为2018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为2024年度
-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赐麒,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为200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为2024年度
-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2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近期公开信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董事会的审议情况:2024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生效日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属于公司经营活动下的正常调整,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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