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盘,冀东水泥(000401)报收于5.37元,下跌1.65%,换手率0.58%,成交量8.98万手,成交额4822.2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冀东水泥主力资金净流入126.8万元,占总成交额2.63%。
- 公告:冀东转债回售价格为100.185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 公告:冀东转债将于2024年12月27日恢复转股。
- 公告:冀东转债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6.8万元,占总成交额2.63%;游资资金净流入179.73万元,占总成交额3.73%;散户资金净流出306.52万元,占总成交额6.36%。
公司公告汇总
- 冀东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公告
- 回售价格:100.185元/张(含息税)
- 回售申报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31日
-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月2日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月3日
- 回售期内“冀东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185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冀东转债”。截至目前,“冀东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3.11元/股的70%(即9.18元/股),且“冀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回售价格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为1.50%(“冀东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的票面利率);t为45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20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1.50%×45/365=0.185元/张(含税)。故“冀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185元/张(含息税)
冀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4日
- 暂停转股期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 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12月27日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期限六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 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1元/股的70%,即9.18元/股。“冀东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冀东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冀东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即自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止
“冀东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起恢复转股
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公告
- 回售价格:100.185元/张(含息税)
- 回售申报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31日
-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月2日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月3日
- 回售期内“冀东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185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冀东转债”。截至目前,“冀东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3.11元/股的70%(即9.18元/股),且“冀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 回售价格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为1.50%(“冀东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的票面利率);t为45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20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1.50%×45/365=0.185元/张(含税)。故“冀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185元/张(含息税)
- 回售事项的公示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 回售事项的申报期: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 付款方式: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冀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2月3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月2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月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 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冀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冀东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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