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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股市必读:孚日股份(002083)高管孙浩博增持股份合计107.73万股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6 07: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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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盘,孚日股份(002083)报收于4.88元,下跌0.41%,换手率2.29%,成交量21.7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孚日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0万元,占总成交额2.01%。
  • 股本股东:副总经理孙浩博增持107.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138%。
  • 公司公告:孙浩博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1,000万元-2,0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1.0万元,占总成交额2.01%;游资资金净流入39.75万元,占总成交额0.38%;散户资金净流入171.25万元,占总成交额1.63%。

股本股东变化

  • 高管增减持:根据12月25日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及交易所披露数据整理,孚日股份(002083)最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情况:2024年12月25日公司副总经理孙浩博共增持公司股份107.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1138%。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下跌0.41%,12月25日当日收盘报4.88元。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孙浩博先生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2. 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4年12月2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3.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浩博先生与孙日贵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孙小惠女士为姐弟关系,孙浩博先生与孙日贵先生、孙小惠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增持前,孙浩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孙日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21,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孙小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372,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
    2. 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 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 孙浩博先生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增持金额526.88万元。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372,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增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449,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7%。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 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3. 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情形,及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5. 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6. 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7. 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 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目前尚无法预判的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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