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盘,丽珠集团(000513)报收于37.92元,上涨0.72%,换手率0.82%,成交量4.9万手,成交额1.8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丽珠集团主力资金净流入1278.09万元,占总成交额6.9%。
- 公司公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
- 股东大会: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 首次回购:2024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1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737.00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78.09万元,占总成交额6.9%;
- 游资资金净流出399.38万元,占总成交额2.16%;
- 散户资金净流出878.71万元,占总成交额4.74%。
公司公告汇总
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第一章节
- 股份分类
- 普通股
- 股份类别:H
-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是
- 证券代号(如上市):01513
- 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变动
- 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307,052,417
- 占有关事件前的现有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百分比:0%
- 库存股份变动:0
- 库存股份数目:0
- 每股发行/出售价:0
- 已发行股份总数:307,052,417
- 赎回/购回股份(拟注销但截至期终结存日期尚未注销)
-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多次购回H股,合计购回6,644,400股,占购回授权的决算获通过当日的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的百分比为2.16393%。
第二章节
- 股份分类
- 普通股
- 股份类别:H
-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是
- 证券代号(如上市):01513
- 购回报告
- 交易日:2024年12月24日
- 购回股份数目:152,700
- 购回方式:于本交易所进行
- 每股购回价或每股最高购回价:27.2 HKD
- 每股最低购回价:26.85 HKD
- 付出的價格總額:4,139,730 HKD
- 合共购回股份总数:152,700
- 购回股份(拟注销)数目:152,700
- 购回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数目:0
- 其他资料
- 购回授权的决议获通过的日期:2024年6月14日
- 发行人可根据购回授权购回股份的总数:30,705,241
- 根据购回授权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股份的数目:6,644,400
- 佔购回授权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的百分比:2.16393%
- 在A部所述的股份购回后再进行任何新股发行或库存股份再出售或转让所适用的暂止期:截至2025年1月23日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 通知的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均已超过20个工作日。
-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向H股股东寄发了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之通函。
-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0,018,93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05,457,530股的53.0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包括回购股份的目的、价格区间、种类、数量和比例、资金总额及来源、实施期限、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A股事宜等。
-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所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无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而合法有效。
回购报告书
-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9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 重要内容提示: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 风险提示: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0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 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 联系人:叶德隆、袁蔼铃
- 邮政编码:519090
- 联系电话:0756-8135888
-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关于首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1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4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1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7.9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7.50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7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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