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公告,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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