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4日收盘,雄帝科技(300546)报收于18.32元,上涨2.18%,换手率6.51%,成交量8.67万手,成交额1.5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雄帝科技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2.61万元,占总成交额2.35%。
- 公告:雄帝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郑嵩先生为董事长,并聘任多名高管。
- 公告:雄帝科技将于2025年1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2.61万元,占总成交额2.35%;游资资金净流出509.33万元,占总成交额3.3%;散户资金净流入871.95万元,占总成交额5.65%。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
- 出席情况: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郑嵩先生主持。
- 审议通过议案:
- 选举郑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聘任郑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 聘任谢向宇先生、陈先彪先生、彭德芳先生、江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聘任郭永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聘任刘秀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 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
- 出席情况: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选刘金瑞主持。
- 审议通过议案:
- 选举刘金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2025年1月8日15:00
- 网络投票:2025年1月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交易系统),9:15-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
-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A栋29层公司会议室
-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
- 会议出席对象: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异地股东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15:00
- 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A栋29层,公司证券部
- 其他事项:
- 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永洪、刘秀芳,联系电话:0755-83309271,联系传真:0755-83416349,电子邮箱:dongmiban@xiongdi.cn,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A栋29层
- 备查文件:《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
- 审议通过议案:
-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郑嵩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郑嵩,委员高晶、王绍宏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冯绍津,委员漆韡、唐孝宏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绍宏,委员漆韡、郑嵩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漆韡,委员冯绍津、薛峰
- 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刘金瑞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郑嵩先生
- 副总经理:谢向宇先生、陈先彪先生、彭德芳先生、江小军先生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永洪先生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刘秀芳女士
- 任期:上述人员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任职资格:郭永洪先生与刘秀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
- 审议通过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 修订内容: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其他事项: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 公司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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