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0日收盘,东峰集团(601515)报收于4.24元,上涨3.92%,换手率3.38%,成交量62.76万手,成交额2.6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东峰集团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8.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6%;游资资金净流入939.05万元,占总成交额3.54%;散户资金净流出1247.19万元,占总成交额4.7%。
- 公告:东峰集团决定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8.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6%;游资资金净流入939.05万元,占总成交额3.54%;散户资金净流出1247.19万元,占总成交额4.7%。
公司公告汇总
- 东峰集团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转债代码:113030 转债简称:东风转债
- 重要内容提示: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03元/股),已触发“东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本次不行使“东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若“东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以2025年3月20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东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东风转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东风转债”的计划。
- 以2025年3月20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东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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