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的议案》,批准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表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业务板块。本次设立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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