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7日收盘,杭州热电(605011)报收于23.82元,下跌4.07%,换手率1.67%,成交量6.67万手,成交额1.6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杭州热电主力资金净流出1471.06万元,占总成交额9.14%。
- 公司公告:杭州热电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 股东大会:杭州热电将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及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71.06万元,占总成交额9.14%;游资资金净流入36.98万元,占总成交额0.23%;散户资金净流入1434.08万元,占总成交额8.91%。
公司公告汇总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四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3日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3日 14点30分,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5年1月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9:15-15:00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聘任吴玲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徐益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补选吴玲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补选俞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金威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目的: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增长。
- 适用对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
- 薪酬与考核原则:薪酬标准与目标高低相匹配;薪酬增减与业绩变化相一致;市场化业绩才有市场化薪酬。
- 管理机构: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管人员薪酬,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会负责。
- 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实行年薪制,薪酬在公司工资总额中列支。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等组成,年度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收入不低于年度薪酬的20%。新聘任或任命的高管人员薪酬从聘任或任命文件发布后开始发放。高管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退休、离职、调动、职务岗位变化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发放。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后,不得再从本企业取得其他工资性报酬。高管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
-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除独立董事外,董事长及其他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按任职岗位薪酬规定执行;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报酬和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年(税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薪酬按任职岗位薪酬规定执行;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报酬和津贴。
- 考核管理:高管人员考核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以一年为周期,任期绩效考核以三年为周期。考核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报公司董事会审定。高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董事会书面申请复核。
- 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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