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6日收盘,华铭智能(300462)报收于11.14元,下跌3.13%,换手率7.26%,成交量9.93万手,成交额1.1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华铭智能主力资金净流出2043.9万元,占总成交额18.29%。
- 公司公告:“华铭定转”将于2024年12月24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债券利息为18.00元(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43.9万元,占总成交额18.29%;游资资金净流入53.98万元,占总成交额0.48%;散户资金净流入1989.92万元,占总成交额17.81%。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华铭定转”2024年付息公告
- 证券代码:300462
-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 公告编号:2024-060
- 债券代码:124002
-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 债券代码:124014
-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 特别提示:
- “华铭定转”(债券代码:124002)将于2024年12月24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债券(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
- 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 付息日: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 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概览:
- 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83号”文核准,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韩智发行634,46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桂杰发行238,087张可转债、向孙福成发行49,018张可转债、向吴亚光发行49,018张可转债、向曹莉发行29,411张可转债。
- 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结果:
- 2019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的登记,本次定向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已正式列入华铭智能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名册。
- 本次付息方案:
- 本期为“华铭定转”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当期票面利率为1.80%,每10张“华铭定转”(每张面值为100元,10张合计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
- 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 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 债券付息日: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 付息对象:
- 本期可转债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2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 付息方法:
-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华铭定转”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
- 联系方式:
- 咨询机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
- 咨询电话:021-57784382(转)288
- 电子邮箱:hmzn300462@hmmach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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