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1日收盘,景兴纸业(002067)报收于4.03元,上涨5.22%,换手率7.9%,成交量82.56万手,成交额3.2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景兴纸业主力资金净流入1471.7万元,占总成交额4.49%。
- 公告:景兴纸业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同时为弘欣热电公司提供21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71.7万元,占总成交额4.49%;游资资金净流出527.29万元,占总成交额1.61%;散户资金净流出944.41万元,占总成交额2.88%。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分别同意在2024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互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 担保进展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637327999202401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贸易融资服务合作协议专用)》,约定公司为建行平湖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JINGXING HOLDINGS(M) SDN.BHD.签订的编号为“PHMRXY202401”的《贸易融资服务合作协议》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担保,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的债权期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 2024年12月10日,弘欣热电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007050)浙商银借字(2024)第11050号”的《借款合同》,弘欣热电公司向浙商银行平湖支行借款人民币2,100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浙商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0443)浙商银保字(2024)第00013号”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与浙商银行平湖支行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为前述担保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6,235.8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8,099.8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5%、5.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 备查文件:
- 编号为“637327999202401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贸易融资服务合作协议专用)》;
- 编号为“PHMRXY202401”的《贸易融资服务合作协议》;
- 编号为“(20007050)浙商银借字(2024)第11050号”的《借款合同》;
- 编号为“(330443)浙商银保字(2024)第00013号”的《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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