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盘,海南椰岛(600238)报收于9.55元,上涨0.32%,换手率7.94%,成交量35.33万手,成交额3.43亿元。
海南椰岛2024-12-1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31.86万元,占总成交额7.39%;游资资金净流出732.48万元,占总成交额2.14%;散户资金净流入3264.34万元,占总成交额9.5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段守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6,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将提供位于药谷的土地及厂房作为抵押物,土地面积约为11.49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约为5.04万平方米。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事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项的公告》。公司自查发现下属公司出纳林某某通过欺瞒、隐匿财务秘钥,篡改审批文件、对账单等方式,侵占单位资金1,986.11万元,公司被非法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约1,897.41万元。为弥补该事项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主动担当,向公司出具《债务豁免通知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全额弥补因该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因此该事件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
近日,法院对上述违法犯罪作出一审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人林某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责令被告人林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97.41万元;查封在案的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某某花园房产一套,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公司股东全德能源已以债权豁免方式全额弥补公司全部被侵占资金1,897.41万元,此事件没有对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被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1,897.41万元,公司已在2023年度全额计提损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97.41万元。本次根据法院判决,林某某应当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97.41万元,但因林某某偿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损益影响构成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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